(一)考试报名
参加我校单独组织2009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,须持本省《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》(或资格证)和本人身份证,在指定时间到我校在各省指定地点报名,参加考试。具体安排,详见下表。
特别提请考生注意:
1.各省有相关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的,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省统考,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。
2.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,原则上只录取省统考合格且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,不承认其他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。我校未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,只录取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。
3.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,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。
省 份 |
考 试 专 业 |
报 名 时 间(2009年) |
考 试 时 间 (2009年) |
报名、考试地点 |
吉 林 |
音乐学 舞蹈学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1月5日 |
1月6-8日 |
北华大学东校区
(吉林省吉林市) |
内蒙古 |
美术类 |
1月10-11日 |
1月12日 |
内蒙古民族大学
(内蒙古通辽市) |
黑龙江 |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2月3-4日 |
2月5-6日 |
黑龙江东方学院
(黑龙江省哈尔滨市) |
辽 宁 |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1月15-16日 |
1月17-18日 |
辽宁大学
(辽宁省沈阳市) |
河 南 |
美术类 音乐学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|
2月2-3日 |
2月4-5日 |
郑州大学
(河南省郑州市) |
山 东 |
美术类 音乐学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|
2月4-5日 |
2月6-7日 |
山东省潍坊市 |
湖 南 |
美术类 音乐学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|
2月8-9日 |
2月10-11日 |
长沙师范专科学校(音乐学、舞蹈学、美术类)湖南师范大学(播音与主持艺术)
(湖南省长沙市) |
河 北 |
美术类 音乐学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3月14日-15日 |
3月17日(美术类)
3月16日-17日(音乐学、播音与主持艺术) |
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
(河北省石家庄市) |
(二)考试科目
1. 美术类(含美术学、艺术设计、雕塑、绘画):
①素描静物(默写,限用黑铅笔或炭笔)(满分150分)
②色彩静物(默写,水彩、水粉不限)(满分150分)
2. 音乐学(师范类):
①声乐(满分100分)
②器乐(钢琴、手风琴、乐队乐器任选其一,满分100分) ③视唱练耳、乐理(含口试与笔试,满分100分)
要求:声乐须准备2首歌曲(中外不限),器乐须准备1首练习曲和1首乐曲。除钢琴外,其他乐器考生自备。
3.舞蹈学(师范类):
①基本功测试(控制、跳、转、翻,满分100分)
②自选舞蹈表演(限3分钟之内,配乐自备,满分100分)
③即兴创作表演(满分100分)
4.播音与主持艺术:
①自备稿件朗诵(限现代散文,时间在3分钟以内,满分150分)
②指定稿件播读(现场抽题,满分150分)
③即兴主持(现场抽题,满分200分)
④即兴话题问答(满分100分)
(三)合格考生确定原则
我校在同省份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,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,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,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。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。
(四)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
2009年3月底前,学校为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发放《北华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》,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,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。